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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连海事大学春季专职指导员(辅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阅读:61 次  日期:2025-04-29 0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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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春季专职指导员(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学校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职指导员(辅导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连海事大学主页:https://www.dlmu.edu.cn/wzsy/xxgk/xxjj.htm

二、岗位类型及数量

(一)岗位类型

专职指导员(辅导员)A岗:需入住男生公寓开展工作并承担公寓夜间值班。

专职指导员(辅导员)B岗:需入住女生公寓开展工作并承担公寓夜间值班。

专职指导员(辅导员)C岗:需入住航海类专业男生公寓开展工作并承担公寓夜间值班,同时兼任所在学院中队长。

(二)岗位数量

结合学校专职指导员(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和工作需要,本次专职指导员(辅导员)公开招聘岗位数量为A岗7名、B岗3名、C岗5名。

三、岗位职责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

(三)学风建设。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七)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八)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

(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聘专职指导员(辅导员)C岗的人员除上述工作职责外,还需承担学生半军事管理、航海实习实践指导等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好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业务素质精湛,工作思路清晰,服务意识好,执行能力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在校期间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没有社保记录,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申报。

(七)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八)专职指导员(辅导员)A岗、B岗专业不限;专职指导员(辅导员)C岗要求本科教育阶段所学专业为航海技术(专业代码:081803K)、轮机工程(专业代码:081804K)或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代码:081808TK)。

(九)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英语能力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水平(取得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425分、英语类专业、取得英语语种国家或地区学历学位者,不做此项要求)或英语专业四级合格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

(十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受到诫勉或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还在禁考期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十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三)招聘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至应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邮件标题和材料标题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谢绝重复投递。

3.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按照《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附件1)填写,保存为PDF格式,以“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2)《大连海事大学指导员(辅导员)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附件2),保存为Excel格式,以“应聘者姓名+一览表”命名;

3.相关要求:

(1)同时符合专职指导员(辅导员)A岗和专职指导员(辅导员)C岗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兼报。如选择兼报,须明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岗位,对应填写在《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附件1)和《一览表》(附件2)中。

(2)报名材料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可更改,请务必仔细核查。确有因缺失材料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资格审核工作完成前,联系本次招聘咨询电话,提出补交材料申请,经学校受理后按有关要求完成补充材料提交。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岗位招聘。参加考核人员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核安排。未入围考核的人员,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笔试分两轮进行,分别为素质能力笔试和职业能力笔试,主要考核专职指导员(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各轮笔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轮考核。

根据素质能力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职业能力测试与岗位招聘数10:1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能力笔试人选,若不足10: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职业能力笔试人选。根据职业能力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下一轮。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专职指导员(辅导员)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职业素质、业务能力、应变能力、问题处置能力、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确定为考察人选。

4.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照职业能力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如仍出现并列,则面向成绩并列人员重新组织面试。

5.涉及不同岗位兼报且均入围考察的情况,由应聘人员在考察前明确唯一应聘岗位,放弃其他应聘岗位。

(四)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

1.学校组织考察人选进行心理测试,形成心理测试报告。

2.考察人选至指定的医院或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非初始体检的医院重新体检。

3.学校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其是否符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在体检、考察中有任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考察人选资格,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由学校决定。

(五)拟聘用及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心理健康报告、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情况,经学校审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延缓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满后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不再保留,且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及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存在无法佐证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报名,应聘资格将被取消。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大连海事大学网站首页“海大公告”栏目有关公告通知。应聘人员未入围考核、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五)应聘人员应严格自律,确认参加考核后,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阶段,随意放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应聘申请。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或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应聘人员注意辨别消息来源,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次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411-84723931、0411-84729213

(二)招聘邮箱:dlmuzhaopin@dlmu.edu.cn

(三)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四)监督邮箱:dlmujw@126.com

大连海事大学

2025年4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模板).docx

附件2 大连海事大学指导员(辅导员)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一览表.xls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4/t20250429_541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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