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永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股工作需要,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劳动仲裁协办员1名、劳动监察协办员1名;
(二)工作地点:永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永平县人社局劳动监察股。
三、应聘条件
具有永平户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吃苦耐劳,身体健康;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以下人员:
(一)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三)工作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办公室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四、待遇情况
(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月2100元;
(二)聘用期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周一)至2025年4月7日(周一);
(二)报名地点及方式: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四楼),仅接受现场报名;
(三)联系电话:0872-6520037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简历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J4VAwrPIT3Ik3-0W-M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