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昆明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此次招聘岗位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职权。
本次共招聘 3人,岗位信息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7年3月19日以前出生至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自愿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5.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8.未正式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9.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10.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微信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先关注“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并上传电子版资料。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线上报名和资料审核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3月25日17:00。
2.报名材料
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
4.缴费。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考务费5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1.因自身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2.因自身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3.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仍然报名的;
4.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5.如在报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计算机基本应用、时事政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等。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经一轮递补后不再递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1.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提前准备纸制报名资料,按通知时间递交,逾期未递交、递交资料与报名上传资料不一致、资料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用;
2. 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不提交纸制资料。
3. 材料递交审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怡安路367号云南(昆明官渡)国际人力资源产业园4楼4-29号(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昆明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与体检同步进行,具体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执行。
(五)递补
体检、考察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聘用资格审查
1.健康体检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录用标准;
2.政治审查是否符合招聘岗位录用标准。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待遇保障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资由市级财政保障,标准为5000元/每人/每月(含工资+“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两个月,今后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购买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871-6332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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