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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

来源:丽水先锋网   阅读:100 次  日期:2025-03-19 1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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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公告(第一批)

为深化服务“一个历史使命、三大战略任务”,加快建设创新丽水,深入推进公职人员入口质量提升行动,努力为丽水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人力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工作(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事业单位编制52名,其中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28名(含统筹分配类储备人才5名)、所属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24名。

统筹分配类储备人才:储备期1年,聘用后统一安排到专业部门、招引一线、重点项目或企业培养锻炼,储备期满考核合格后再行分配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研究生学历和相应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下列情形视同对待: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此类人员要求已如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要求为已如期取得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8月31日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6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2日及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对报名范围、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计划执行,详见《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计划表》(附件1)。

7.招聘岗位所学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最终结果以招聘单位审核结论为准。其中,对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或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以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上所翻译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审核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丽水市市域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或非可视同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或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综合比选确定聘用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资格。

(一)信息发布

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

(二)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从2025年3月21日上午9:00起至2025年4月2日下午17:00止,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2.报名资料:报名需将以下材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邮件名:院校+姓名+专业)发送至附件1中的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1)《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高中以后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成绩单及排名、学术成果及其它资格证书(件);

(5)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5年应届生提供)材料原件照片(照片格式:PNG、JPG、JPEG,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300K);

(6)已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2024届当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7)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

(8)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与报考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4月3日上午12:00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有关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合适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2025年4月9日9:00—4月12日9:00,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个人报名网页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12日9:00—12:00。内容: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1个科目,考试时长180分钟,满分150分。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并严格落实准考证明确的有关事项。

笔试阅卷评分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规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市直招聘单位按照5: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县级招聘单位按照3: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考生入围面试和面试阶段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时优先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3.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材料的纸质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开始24小时前,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合格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首轮排名、双向洽谈”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报考统筹分配类储备人才岗位的需参加“依次选岗”确定储备期内锻炼单位。

首轮排名:报考非统筹分配类储备人才岗位的考生参加首轮排名,在面试合格分以上,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双向洽谈:县级招聘单位可采取双向洽谈的方式,在面试合格但未入围体检、考察人员的考生中,进行择优招聘,并根据编制空缺、人才需求等情况确定双向洽谈人数,每个县级招聘单位用于双向洽谈的数量不超过3个;考生只能填报1个双向洽谈志愿,且不得到原报考的县级招聘单位参加双向洽谈。双向洽谈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通过面谈等方式组织实施。考生经双向洽谈确定为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后,原报考岗位不再将其列为递补人员。

依次选岗报考统筹分配类储备人才岗位的考生参加选岗,选择岗位为储备期内的锻炼岗位。从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分以上的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1比例确定参加岗位选择的考生。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确定为参加选岗的考生。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岗位,具体选岗安排另行通知。岗位选择结束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即按照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具体岗位,直到所有岗位选择完毕。考生未选的岗位,视为考生放弃该岗位;未在规定时间选择任何岗位的,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考察资格;因岗位选择不合理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确定具体岗位后仍有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岗位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此前已确定具体岗位的、未在规定时间选择任何岗位的、因岗位选择不合理而落选的考生不参加递补。面试合格分以上,但未入围体检、考察的考生可参加双向洽谈。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丽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具体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双向洽谈确定的入围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lishu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体检由各招聘单位按照《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人〔2022〕2号)文件相关政策提供来丽面试、体检考生交通及食宿补助。考生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支付。

2.符合报考地规定条件的人才政策咨询请联系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包括试用期)。

4.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丽水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6.招聘岗位相关问题请直接咨询有关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限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7.监督电话:0578-2090988(限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计划表

2.2025年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暨县(市、区)公开招聘党政储备人才(第一批)报名表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来源:https://www.lsxfw.cn/2020/news_show.php?id=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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