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中医医院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人
昌宁县中医医院简介
昌宁县中医医院1987年6月由昌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改建制而成,属国家“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教学医院,全市医保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全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西学中培训基地。承担着全县中医医疗、抢救、教学、科研、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和田园镇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艾滋病防治等工作。
医院占地40.62亩,总建筑面积19144.99平方米。核定床位550张,实际开放260张。在岗职工323人,其中:高级职称27人,中级职称60人,初级职称179人。设临床科室19个、医技辅助科室8个、职能科室20个。骨伤科、针灸推拿科为省级重点专科;老年病科为市级重点专科;妇科2022年列为省级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急诊科2024年列为中医应急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建成王崇坚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茶向君工作室2023年列为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配置了1.5T核磁共振、64排128层螺旋CT、DR、四维彩超、椎间孔镜、关节镜、腹腔镜、电子胃肠镜等大中型诊疗设备,固定资产达1.41亿元。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二)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7日在“昌宁中医”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25年3月13日9:00-11:00,在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进行报名。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昌宁县中医医院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2025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岗位要求的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考试通过还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合格单)。
3.学习活动及从业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组织干部、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学习期表现优秀获表彰等)、外语水平、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等证明材料。
4.小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
(二)现场资格审核需注意:
1.报名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进行综合条件量化评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一)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二)查阅相关资料:1.学历层次;2.院校层次;3.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4.学习活动及从业经历;5.外语水平;6.计算机等级;7.普通话等级。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3日在云南中医药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五、确定签约对象
面试成绩75分以上者,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对象。
六、资格复审
签约对象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七、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昌宁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昌宁中医”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人员聘用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相关待遇按《昌宁县中医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录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二、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875-7120680(昌宁县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报名咨询电话:0875-7120611(昌宁县中医医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DhDtv0_7Xj09SjI7MWqI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