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
2.招聘人数:4人
3.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4.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80元(试用期购买五险);
(3)转正工资待遇:实发3100元/月;(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购买社会保险(五险)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4)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年龄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
4.男女不限,但因工作岗位特殊,较适合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国家考试(含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2025年度未毕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端登录微信,微信搜索“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关注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9:00— 12月30日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缴费时间:2024年12月27日9:00— 12月31日17:00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5年1月3日9:00— 1月6日14:00
(4)笔试时间:2025年1月6日14:00-16:00
(5)面试、体检时间发布“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3.报名流程
(1)登录
电脑端登录微信,搜索“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入口”跳转至报名系统,注册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2024年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2)填写报名信息
依次填写相关信息,确保自身符合所报考的岗位,并能够确保后续资格复审时能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以供审查。填写信息后仔细审核自身报考信息的准确性以及是否符合所报考的岗位要求。
(3)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4)报名资格审核
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5)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考生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待资格初审通过后,进入缴费页面,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
参照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收费标准收费,笔试考试费用为50元/科/人。如有以下以下情形,报名费概不退回:
(1)因自身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2)因自身原因缺考或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3)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况,仍然报名的;
(4)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5)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聘用的其它情况。
(二)考试
1.笔试
(1)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对应岗位综合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资格复审:按岗位招聘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同一岗位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由人力资源公司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发布于“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3.面试
(1)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面试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报名单位;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发布于“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公司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
(4)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5.考生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共计4名,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上级部门同意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0871-67399809
附件1:2024年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91PLUHFUhfzA82gSKAq5Q
2024年昆明市官渡区辅助人员补充招聘岗位计划表 | |||||||||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地点 | 任职条件 | 岗位职责 | 薪酬待遇 | 备注 |
sf24001 |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编外治安(民间)纠纷联合调解辅助人员 | 1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官渡区矣六街道范围内司法所 |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5.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抗压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6.工作认真负责,有自己的职业、学习规划目标。 |
(1)依法受理和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升级; (2)依法对涉矛盾纠纷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 (3)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4)开展矛盾纠纷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5)接受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人)的领导、管理; (6)参加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和工作培训; (7)按照调解档案相关工作规范,做好卷宗的制作、录入及归档工作; (8)完成司法所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80元(试用期购买五险); (2)转正工资待遇:实发3100元/月;(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购买社会保险(五险)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
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sf24002 |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 | 2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已入职后工作安排为准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法律、心理学、教育专业优先; 2.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5.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抗压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6.工作认真负责,有自己的职业、学习规划目标。 |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司法所领导下,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安置帮教工作。 1.开展调查评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2.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实施监督; 3.参加社区矫正小组组建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小组运作和作用发挥; 4.参加社区矫正计划、方案的制定,调整、执行社区矫正方案。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措施。主要包括: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必要的公益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等; 5.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治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等相关教育; 6.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帮助; 7.参加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 8.与社会志愿者等其他社会力量协调配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9.做好与刑释解矫人员相关的安置帮教工作; 10.完成司法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安排的工作任务。 |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80元(试用期购买五险); (2)转正工资待遇:实发3100元/月;(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购买社会保险(五险)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
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
sf24003 |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 | 1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已入职后工作安排为准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法律、心理学、教育专业优先; 2.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5.具备较强的执行力和抗压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 6.工作认真负责,有自己的职业、学习规划目标。 |
1.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依申请或指派上门开展法律援助。 2.办理本辖区居民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对该申请进行初审、把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备齐有关材料后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3.负责开展本辖区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相衔接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参与在本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援助调解案件,确保办案质量。 4.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调查了解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等需核查事项。 5.负责本辖区内《法律援助条例》和法律援助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6.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80元(试用期购买五险); (2)转正工资待遇:实发3100元/月;(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购买社会保险(五险)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
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