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本次计划招聘岗位为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管理大队勤务辅警,工作地点为拉市、关坡(优先招聘古城区、玉龙县户籍),三川(优先招聘永胜县户籍)。
二、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经费按人均5万元/年全额保障,并由单位负责统一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发工资标准为2400元/月左右,试用期期间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左右。
(三)所招聘辅警由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管理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经公开招聘录取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限男性。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间)。
四、报名须知
报名资料:(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扉页、户主页、本人页);(3)征信报告(本人详版);(4)毕业证(退伍军人还需准备退伍军人复员证)。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5)填写《丽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大1寸同版免冠照片1张。
五、报名时间:8月1日—8月16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楼政治处(古城区长水路189号)联系电话:0888-5189498
三川中队岗位报名地点: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巡警管理大队三川中队(永胜县蓉丽高速公路三川收费站旁)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3769002120(也可选择在交警支队报名)
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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