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时间:
2012年10月30日(周二)
二、审核地点
平潭县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平潭县潭城镇合掌街57号,平
潭县中医院南侧)。
三、审核的证件材料
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及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及部分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为原件)。
另:已就业的考生(指具有政府、党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人员),须携带原就业单位同意报考或解除(解聘、辞职)合同证明等相关证书(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四、其他事项
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均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另:具体心理测评及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到时通知)。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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