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见习人员补充招聘公告
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见习工作人员,其中医生4名,护士4名,检验2名,B超1名,放射1名。
补充招聘:药师2名,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药学士及以上资格证,其余招聘事宜按以下公告执行。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能遵守医院各项规定,服从医院安排与调遣;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和专业知识能力;
5、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招聘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见习人员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5日-6月10日;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sanchuan_ws@163.com;
2、咨询电话:0888-6831064。
(三)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电子版并粘贴照片);
2、身份证、户口簿扫描件;
3、毕业证扫描件;
4、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获奖证书扫描件;
6、其他证明资料:如规培证等。
以上材料必须确保真实性,如有资料造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永久不再录用。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报名审核,笔试、实践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测试。
2、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永胜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
考试时间:2024年6月13日8:00至考试结束
考试地点: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大会议室(中心供应室二楼)
考试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各个岗位招聘有所不同。
(1)医生招聘:按2:1比例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缩减招聘人数至1人或取消本次医生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占比3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占比30%)+面试(占比40%)=总成绩的方式招聘。
(2)护士、检验、B超、放射、药学招聘:按2:1比例开考,如果报名人数不足则缩减招聘人数至1人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成绩排名至拟招聘人数的2倍人数入围,笔试(占比30%)+实践技能操作考试(占比30%)+面试(占比40%)=总成绩的方式招聘。
3、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评考生的基础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采用集中考试、现场阅卷、现场公布的方式进行。
4、实践技能操作考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个人素养、医德医风、服务理念、服务态度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为5分钟,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6、综合成绩公布:全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三)体检
拟聘人员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毒品检测及本行业医疗、执业注册标准进行,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复检。复检原则上应当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按照体检规范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并按照规定的体检标准独立作出体检结论,必要时复检医院可组织会诊讨论后作出体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病史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执业注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递补
因上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备案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考全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组和社会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七、聘用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见习期
聘用人员见习期为6个月,见习期内,由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的纳入单位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按程序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二)聘用人员劳动报酬
拟计划招聘12名(医生4人,工资预定3200元。检验士2人、放射技士1人、B超技士1人,药学2人,工资预定2800元。护士4人,工资预定2400元)。见习期限为6个月,在就业见习期间不买社保,仅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见习结束考试考核合格的纳入单位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劳动报酬按我院编制备案制人员纳入绩效管理。
我院提供职工宿舍。
(三)执业(职业)资格要求
录用到本次招聘岗位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上岗,全日制本科不要求资格证。
八、其他事项
(一)如本次招聘的专业出现空岗或缺岗的情况留待下次招聘,我院持续接受3年制专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助理医师以上职称(不含乡镇全科助理医师),年龄35周岁以下的医生报名。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四)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
(五)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次实施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88-683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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