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事项通告
根据《西双版纳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规范》等有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和对象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
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对象根据公开招聘方案和公告确定,体检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一)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在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进行体检。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考生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
(三)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指定复检医院,组织申请复检的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二)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来源: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5419.news.detail.dhtml?news_id=29209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