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4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发送确认邮件至邮箱gdzjgwy@126.com。逾期未发送确认邮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确认邮件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邮件标题为“2024-报考司局-姓名”,并以附件形式(压缩包,标题格式为“2024-报考司局-姓名”)发送下列材料:
(一)面试确认书: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后制成PDF或JPEG格式扫描件。
(二)面试人员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3,填写时注意表格批注中的格式要求,篇幅控制在一页A4纸以内。
(三)一寸彩色证件照: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人像清晰,以“报考司局-姓名”命名,JPEG格式。
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资格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7:00前发送扫描件至gdzjgwy@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2024-报考司局-姓名-放弃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到gdzjgwy@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报考司局-姓名-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可通过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各阶段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有关材料。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报名推荐表确实存在困难的,可提交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5),延期至考察前提供。资格复审考生承诺书扫描件需随面试确认邮件提交,原件需在参加第一项考试科目的当天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由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情况说明(详见附件6)。
考生应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各职位专业能力测试开考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进行,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请考生按照下表中的日程安排参加。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日期 |
报到时间 |
考试科目 |
5月20日 |
上午8:30 |
面试 |
下午2:00 |
专业能力测试(笔试) |
专业能力测试的考查重点可参考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招考简章的相关说明,面试形式在面试当天现场说明。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无指定参考书目或资料。
(二)报到地点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西门传达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可乘地铁1号线在南礼士路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向南行300米即到。
六、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二)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考察和体检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一)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区域后须关闭通讯设备,考试期间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二)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妥善安排好食宿、交通,有关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10-86096875(电话)
010-8609687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
2024年5月13日
来源:http://www.nrta.gov.cn/art/2024/5/13/art_113_67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