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检察系统 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之规定,现将大理州检察系统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大理州检察系统职位且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www.ynylxf.cn/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9:00-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711会议室(大理市兴盛北路小关邑村西侧)。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要求
1.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当本人到场参加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里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须提交自行放弃声明,由招录单位做好相关记录。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签订《大理州检察系统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
2.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笔试准考证(2份)、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1张)。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2024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录用前对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验。
3.报考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2、2023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4年2月底以前。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云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常见问题解答》。
5.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6.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个人自愿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如实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发现报考人员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时登陆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录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
(五)面试及后续的考录工作,将通过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dali.jcy.gov.cn)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其他未尽事宜请详阅《云南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附件。
咨询电话: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2-2316963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11日
附件:
附件1:大理州检察系统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doc
来源:http://www.dali.jcy.gov.cn/djkx/202404/t20240411_64118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