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农村教师简章
为切实解决武鸣区农村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南宁市委编办南宁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南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农村教师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8月1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1日出生)。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2.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4.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者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南宁市武鸣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和在职特岗教师。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7月18日将招聘公告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等网站公布。
后续招聘信息(如岗位取消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2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持毕业证书(2023年未毕业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后收复印件)以及《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农村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考察、聘用。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及时反馈报考者。因报考者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考察中资格复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
5.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对最终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6.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现场改报岗位。现场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
改报岗位时间:2023年8月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6: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3日8:30至17:00。
7.准考证领取方法及时间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自行到武鸣区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8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一,分值满分120分。笔试试题采取封闭式命题和印制。
(1)笔试时间: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小学(富鸣路与起凤路交叉口东150米)。
(3)考试方式:题本及答题卡考试开始前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考生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8月7日,报考人员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ming.gov.cn/)或拨打咨询电话0771-6224125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2.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指定教材内容及相关要求进行说课。着重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幼儿园岗位增加教师基本功测试。
(2)面试统一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说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未达到60分,不得聘用。
(3)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说课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仅作为筛选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招聘总成绩。说课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实行量化打分,由考官现场评分,现场宣布成绩,经面试人员现场确认后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试考场公告栏公布。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于面试开展前至少2日另行书面(含邮件、短信)通知报考人员。
(五)考察。根据招聘总成绩的高低,按岗位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人选。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并出具书面考察报告,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根据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武鸣区政府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无异议聘用的人员,由城区教育局、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所聘用的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武鸣区政府网等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招聘的人员在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工作场所,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如有工作调整或其他要求将提前通知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聘时涉及到各项备考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咨询电话:0771-6224125;监督电话:0771—6228511。
附件:1.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自主公开招聘农村教师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1-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自主招聘农村教师岗位计划表.xls下载
附件2-2023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自主公开考试招聘农村教师报名登记表.doc下载
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xwzx/tzgg/t5643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