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云南艺术学院成立于1959年,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有呈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余亩。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民族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12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艺术学校。
200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云南省培育建设单位,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19年获批艺术学理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现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有音乐、戏剧、电影、舞蹈、美术、艺术设计6个艺术硕士专业领域学位授予权;有2个云南省省级培育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有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2个、省级A类高原学科3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基地、智库等省部级科研平台8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10个。在2020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戏剧与影视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成绩优异。
截至目前,在国家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中,学院26个本科招生专业中有14个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门课程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1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院秉承“海涵地负、继往开来”的精神,“务实、求新、尚美”的校训,“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校风,“博采众长、转益多师”的学风,“德厚艺精、授业树人”的教风,坚持立足云南、服务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走向全世界,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能力,致力于把学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和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艺术院校。
一、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专业类 | 学位授予 门类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招生 计划 |
音乐表演 |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 艺术学 | 二年 | 10000 | 25 |
美术学 | 艺术学/美术学类 | 艺术学 | 二年 | 8500 | 25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学/设计学类 | 艺术学 | 二年 | 10000 | 50 |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收2023年云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且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报名
考生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https://zs.ynart.edu.cn)下载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6月30日按照要求将“报名表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文件以“姓名+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材料”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NART_ZB@163.com)。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考试
1.学校招生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复核后在学校招生资讯网予以公示。
2.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1)美术学(总分200分)。
①素描(满分100分)──限用铅笔、炭笔表现,画架等画具自备。
②色彩(满分100分)──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画架等画具自备。
(2)视觉传达设计(总分200分)。
①设计基础(满分100分)──表现手法不限,画架等画具自备。
②专业设计(满分100分)──表现手法不限,画架等画具自备。
(3)音乐表演(总分200分)。
①歌曲演唱或器乐演奏(满分150分) ──面试,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
②音乐基本素质测试(满分50分)──面试,考查学生音乐基本知识和素质方面的相关能力。
四、录取
(一)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在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https://zs.ynart.edu.cn)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一)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入学、收费和奖助学等方面参照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政策执行。
六、学籍管理、专业培养和证书颁发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中途退学的,发肄业证书。
(五)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机制
(一)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校纪检处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各项政策和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65954207、65954467
(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纪检监察电话:0871-65937136
电子信箱:YNART_ZB@163.com
学校网址:https://www.ynar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ynart.edu.cn/
来源:https://zs.ynart.edu.cn/info/1007/21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