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法院系统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岗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现将临沧市法院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法官助理岗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经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的法官助理岗位考生。
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团结路30号)。
面试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方式进行。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自由辩论阶段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于面试当天向报考者公布面试成绩。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面试组织单位于面试结束1日内,将综合成绩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一)报到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法检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承诺书》,于2023年5月10日上午7:30前到达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安检通道进入。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试地点,自行考虑好交通等因素,务必准时到达报到地点。考生报到时,必须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和文字资料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抽签
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抽签室,由面试组织单位组织,并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进行抽签环节。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
(三)面试
考生按照抽取的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进行面试。
(四)成绩公布
面试答题结束,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后,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考点办进行综合成绩合成。
(五)注意事项
1.面试开始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不得透露本人及父母信息。
3.面试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场和候考室、备考室全程监控录像,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期间,招录单位将通过拨打考生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883—214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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