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楚雄州2023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等相关工作要求,报考楚雄州县(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考生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已进入考察阶段,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共5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2023年5月4日—5月8日。
三、考察安排
1.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办法 》(试行)(云组发〔2022〕7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开展,由州生态环境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用人单位统一开展。
2.考察对象要提前撰写个人总结,考察组要结合个人总结,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做到“七了解四核实”,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核实考察对象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3.考察对象应保持通讯畅通,向学校(工作单位、村社区)报告考察事宜,提前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组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①个人总结;②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③个人近期彩色免冠正面近照电子版(格式见附件2);④个人征信报告。
四、有关事项
1.请考察组和考察对象按照公告要求做好考察相关工作。
2.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配合,未尽事宜,请联系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总支办(人事科);联系电话:0878-3020060
附件:1.楚雄州生态环境执法系统2023年招录考察对象名单
2.照片标准及采集要求
中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3年5月4日
附件【附件1.考察人选名单.xlsx】
附件【附件2.照片格式要求.doc】
来源:http://hbj.cxz.gov.cn/info/1064/54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