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工作公告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相关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公告》要求,现将迪庆州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除外)体能测评、资格复审等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开展体能测评的岗位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前须进行体能测评。由迪庆州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3/3/26/410288.html)查询。
(三)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4日上午9:00
地点:迪庆州民族体育馆(五凤山)
地址: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6号
(四)体能测评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体能测评时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五)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陪考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体能测评场地范围,不得对测评造成影响。请报考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测评,自行开车前往的,需提前将车辆有序停放在外围。
2.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当天着适宜运动服装鞋袜,备好适量食物和饮用水等物品。
3.报考人员请提前计划出行时间,测评当天准时到达测评场地,凡超过规定时限30分钟后到达的,不得进入测评场地,取消测评资格。
4.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等文件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2倍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2:1的招考职位,按分数线以上人员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录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http://ylxf.1237125.cn/Html/News/2023/3/26/410288.html)查询。
(二)首轮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4月6日—4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
1.报考州级单位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地点:迪庆州人社局5楼会议室。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思给洛巷;
2.报考香格里拉市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地点:香格里拉市行政中心1-6-26、1-7-28号会议室。地址:香格里拉市新城区综合行政中心1号楼6楼、7楼;
3.报考德钦县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地点:德钦县行政餐厅小报告厅。地址:德钦县行政餐厅3楼;
4.报考维西县岗位的人员资格复审地点:维西县行政中心9楼会议室。地址:维西县行政中心9楼。
(三)资格复审组织
资格复审由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招录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其中:未明确具体招录单位的大岗位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
3.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报考选调生职位的人员提供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原件),相关表格可在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下载打印。
4.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可以通过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进入准考证打印页面打印。
5.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招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附件3),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6.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进行。
7.户口簿。报考招考简章中“生源或户籍要求”栏明确限制到“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岗位以及“民族要求”栏要求“少数民族”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原户籍非香格里拉市、德钦县、维西县的人员,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31日前。
8.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人员请结合所报考的岗位设置要求,详细阅读《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常见问题解答》等,配合审核部门要求对应提供有关材料。
(五)资格复审程序
报考人员通过核验身份后,向审核部门提交岗位所需资格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州级招录单位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章确认。盖有确认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报考人员持有,用于参加面试;一份由审核单位留存。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迪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附件1)上签字确认。
资格复审阶段个人放弃的,须向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州级招录单位提交个人《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声明书》(附件2)。未按要求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的视为个人放弃。
(六)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各资格复审单位通知为准。
三、特别提醒的事项
(一)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所附相关文件等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报考人员顺利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如对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有疑问,请致电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咨询。
(三)面试将于4月15日、4月16日在香格里拉市举行,面试具体事宜及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告。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迪庆先锋(http://zswldj.1237125.cn/dq/newslist/gsgg.htm)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及时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
(四)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未关注相关通知公告或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因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或无法提供有效材料证明其报考条件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注意自身健康安全。
(七)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在此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销售,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目前出现的社会培训机构举办或者个人举办的培训班、辅导班、包过班等各类培训班,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行为,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迪庆州公务员主管部门:0887—8826105
香格里拉市公务员主管部门:0887—8881879
德钦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887—8412291
维西县公务员主管部门:0887—8626761
迪庆州公安局:0887—8652266
附件1迪庆州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doc
来源:http://zswldj.1237125.cn/html/dq/2023/3/30/d6fc43a9-f675-4777-842c-d762e2e4683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