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张德富等一百六十一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聘用张德富等一百六十一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聘[2012]130号)文件,经研究,同意聘用张德富等一百六十一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张德富同志安排到丹寨海事处工作;
肖 湘、杨荣黔、石桓昌等三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交通规划建设室工作;
杨 静、张先鹏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龙泉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
吴永生、毛世佐等二位同志安排到兴仁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
龙传红、邰小鹏等二位同志安排到排调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
汤 超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工作;
韦宗仁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
甘刘湧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站工作;
文 圣、陈怀莉、王 义、宋宪超等四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职校工作;
龙定海、杨通武、陈 迪、潘明霞、粟杏姬、杨华梁、杨昌平、张真琴、赵昌学、陆朝清、刘泽林、潘淑瑛、王承育、龙孝芝、陈世虎等十五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民族高级中学工作;
官安凤、王若云、吴玉敏等三位同志安排到扬武乡幼儿园工作;
吴定琼同志安排到长青乡幼儿园工作;
文先英同志安排到南皋乡幼儿园工作;
余光杰、姜习贵、石美珍、吴乔芝等四位同志安排到排调镇幼儿园工作;
杨丽斌同志安排到丹寨县雅灰乡幼儿园工作;
潘吉仙、杨莉娟、敖成莲、龙春艳等四位同志安排到县示范幼儿园工作;
何 瑞、吴 敏等二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建设工程(预)决算审查中心工作;
蒙仁宇、姜应红、潘学慧、王 俊、龙见林、龙世富、潘忠庆、尹秀焱、肖 鸽、姜曼君、王开秀、李金花、杨仁智、杨忠波、文金桃、吴菊艳、等十六位同志安排到县人民医院工作;
吴佳佳同志安排到扬武乡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吴兴芳同志安排到龙泉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李 琴同志安排到长青乡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王 娟同志安排到兴仁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郭宣仪同志安排到南皋乡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吴 升同志安排到排调镇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田应涛同志安排到雅灰乡统计管理办公室工作;
杨 璐同志安排到丹寨县普查中心工作;
吴顺江、龙 志等二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土地交易中心工作;
邹远成、蒙跃开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龙泉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杨仕照同志安排到兴仁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田锦荣同志安排到排调镇国土资源所工作;
张玉茂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站工作;
张义爽、杨昌鹏等二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人民政府污染物减排办公室工作;
文 洁同志安排到丹寨县环境监测站工作;
彭德龙同志安排到南皋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
余正凤同志安排到南皋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工作;
兰灵秀同志安排到扬武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韦忠祖同志安排到兴仁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杨 露同志安排到长青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工作;
莫才丽同志安排到龙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赵惠祥同志安排到兴仁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吴成军同志安排到扬武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陆 柳同志安排到长青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余洪梅同志安排到南皋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潘恩生同志安排到排调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杨海晋同志安排到雅灰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
彭炳富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
陈 沛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工作;
张元权同志安排到丹寨县果蔬站工作;
王虹力、蒋腾蛟等二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工作;
杨尚发同志安排到丹寨县茶产业中心工作;
邰诗广同志安排到龙泉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聂 勇同志安排到排调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龙永周、刘学义等二位同志安排到兴仁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龙海平同志安排到雅灰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龙福建同志安排到南皋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龙 毅、朱崇德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长青乡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解周慧、王晓慧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龙泉镇卫生院工作;
李耀伟、唐珍凤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长青乡卫生院工作;
石张红、李广林、李红梅、范秀群、王丹霞、张晓芳、吴 涵等七位同志安排到扬武乡卫生院工作;
姚华荣、杨秀兰等二位同志安排到南皋乡卫生院工作;
薛兴师、吴昌海、王定琴、邰 敏等四位同志安排到兴仁镇卫生院工作;
王明贵、罗海曼、伍冬梅等三位同志安排到排调镇卫生院工作;
张有娟、龙宜熙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雅灰乡卫生院工作;
石 松、莫凤贤、唐诗洁、肖高能、龙光忠、陈慧星、龙 娅、杨金宝、杨 妍、李 娟、黄琪琳、杨学亮、黎湿坤、彭朝文、吴玉贵、王开艳等十六位同志安排到贵州丹寨金钟经济开发区工作;
吴春艳、张宴忠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长青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工作;
王 恒、杨久金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长青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工作;
吴玉飞同志安排到长青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
杨艳冰同志安排到长青乡长青乡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潘起芬、龙明莲等二位同志安排到龙泉镇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工作;
蒙开凤同志安排到丹寨县中药材办公室工作;
杨秀蓉同志安排到丹寨县科技局工作;
宋宪波、杨 灏、满益鹏等三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图书馆工作;
吴 婷、余丹泉等二位同志安排到丹寨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
上述同志按文件规定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再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和参加其他公开招考(聘)。聘用人员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接此通知后,请通知聘用人员于2012年10月16日前到单位报到。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贵州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