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检察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为确保德宏州检察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7月31日
二、面试地点
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芒市南蚌路30号)
三、面试方式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等额面试或者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要求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其他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面试流程
(一)报到
1.参加面试的考生报到时间为面试当天7:30-8:0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报到并进行身份验证。报到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印章的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候考
考生报到后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抽签
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按组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
(四)面试
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即考生面试完毕,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后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前一名考生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内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当天出示本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与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效力。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非芒市的,进入芒市应提前掌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示本人规定时间内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考点。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3.其他不符合芒市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八)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
(九)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8:00前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建议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医。
六、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随身携带的资料、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候考室、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或亲属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5分;也不得透露具体岗位信息(如某县某乡某岗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2分。
(五)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八)参加面试人员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
(九)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七、提醒事项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德宏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dehong.jcy.gov.cn/)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信畅通,并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后续招录工作。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凡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8日
来源:http://www.dehong.jcy.gov.cn/jwgk/202207/t20220728_37744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