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要求,自治区启动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人数
2021年计划招募2000名“三支一扶”人员,主要在全疆各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招募对象
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自愿到基层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身体健康;
5、符合各地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报名、审核、考试等招募招考和结果公示等有关事宜具体见各地、州、市的招募公告、招募简章等。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南疆四地州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4万元),用人单位落实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三)服务期满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需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负责解释,各地、州、市发布的招募公告(简章)职位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解答。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0991-4639654;昌吉州:0994-2267856;
伊犁州:0999-8022286;克拉玛依:0990-6882734;
哈密市:0902-2235010;吐鲁番市:0995-8511796;
博州:0909-2318559;巴州:0996-2610262;
塔城地区:0901-6220170;阿勒泰地区:0906-2102011;
克州:0908-4222969;阿克苏地区:0997-2123096;
喀什地区:0998-2671012;和田地区:0903-2029020。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28日
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rst/c100405/202107/c301568d6d5345cc9a7779cf260bd9a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