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招聘员工资格复审事项公告
根据《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招聘员工公告》(2021年5月24日)和《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招聘员工笔试成绩公告》(2021年7月8日)的有关规定,现将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招聘员工面试前资格复审进行公告,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招聘员工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22人)。
二、资格复审事项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文祠东路澄园16幢6楼人秘科(澄海广播电视台对面)
3、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2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计生证明。汕头市户籍的提供《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在读学生可由学校出具计生证明;
(6)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人员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1份;
(8)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除照片、《计生证明》、《同意报考证明》外,审核后招考单位留存复印件退回原件,报名材料可由他人代为缴交。
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齐上述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有证件原件审核后现场归还。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补全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考生弃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
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5年服务期职责的承诺。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接受体温检测,核查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但不能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2、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请考生提前申领“粤康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
3、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国(境)外入境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复审。
附件:《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招聘员工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汕头市澄海给排水总公司
2021年7月16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chenghai.gov.cn/gkmlpt/content/1/1942/post_1942825.html#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