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
(非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
入闱体检人员及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2021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的招聘程序,经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1年洛江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非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入闱体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折算成百分制为50分),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选98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相关事项
1.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上午7:40-11:00,请入闱体检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6月10日上午7:40在洛江区教育局(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电话:13505948345)集中,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若迟到10分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拟录聘资格。
2.体检前一个晚10:00以后禁止进食。体检时要缴交1张1寸彩色个人相片(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和相应的体检费以及
3.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最后结果以复检的结果为准。
4.经公示无异议后,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若体检不合格者,由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电话告知)。因体检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5.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体检对象须佩戴口罩、现场接受体检医院医护人员查验动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体检活动。
6.根据《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体检人员于体检当天(6月10日)上午集中时,应凭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并提供一份无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证明,同时提供一份《入职承诺书》(见附件2)。
附件1:入闱体检人选名单
附件2:《入职承诺书》
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www.qzlj.gov.cn/zwgk/zdgkxx/jyxx/jygg/202105/t20210531_256622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