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1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21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及遴选职位计划数与面试入围人员1:4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公告发布前,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统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按上述原则,确定韦春燕等12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下午15:00—18:00。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工程与河道管理中心人事科(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楼14楼1407室)。
可乘坐B27、B47、B86、B126、30、91、206、215、705路公交车到园湖建政路口,或乘坐B37、1路公交车到建政园湖路口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查验证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盖章);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楼。
可乘坐B27、B47、B86、B126、30、91、206、215、705路公交车到园湖建政路口,或乘坐B37、1路公交车到建政园湖路口下车。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2)。
(三)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须在5月16日7:30前到达候考室报到、抽签,考生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自治区水利厅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艳榕,0771-2185220。
附件:1.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须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8日
附件1:自治区水利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名单.doc
文章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876/80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