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报考
2021年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人员进行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州法院系统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法院系统招录的司法警察职位,须在面试前组织对报考者是否具备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体能情况进行测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按照《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做好疫情防控。最早可在体能测评前提前7天自行前往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体能测评当天提交检测报告。如果体能测评当天出现发热等病情,当即迅速对其隔离、并做进一步检测。
体能测评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测评,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云南警官学院警体馆和田径场。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21年5月9日上午8:00。请考生于7:30以前到警体馆点名。
(三)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和中组部《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法(政)明传〔2020〕6号)等文件执行。
(四)体能测评结果现场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现场设置在云南警官学院2号教学楼一楼128教室(学生处会议室)。
体能测评结束后,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对测评合格的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资格复审公告,需提供笔试准考证2份,近期免冠5分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证明满足职位需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供复印件1份)。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可从云岭先锋网“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报考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19、2020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底以前。
考生要对报考职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格签署承诺书,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红河州政府网站(http://www.hh.gov.cn)、红河人才网(http://www.hhzrc.cn),
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体能测评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题解答》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873-3053672
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5日1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9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