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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和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78号),现就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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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865 次 日期:2012-09-17 15: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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