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惠城区纪委监委拟面向惠州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惠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报名条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学类(A0301、B0301)及会计(A120201、A120206、B120203)、审计(A020217、B120207),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4、现任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23日以后出生);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转任任职后存在回避情形的;
2、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选调机关班子成员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惠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cq.gov.cn/),下载并填写《惠城区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连同报名时须提交的其他资料(见附件3)报送至我委。
(二)资格初审。我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列入笔试名单。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另行通知。
(三)考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总分合成。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面试。原则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量(若参与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进行评价。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计划人数1:1比例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拟选调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由委班子研究确定空缺或按选调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等额替补。
(五)组织考察。通过上述考试、体检环节后的人员,由我委派考察组对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委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委班子研究确定空缺或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等额替补。
(六)公示与入职。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经以上公开选调程序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的,则暂时空缺。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5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地址: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1号惠城区行政中心五楼区纪委监委546室。
(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咨询电话:0752-2386546。
(五)本通告由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城区纪委监委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附件2:惠城区纪委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1986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