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关于南充市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20年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南充市2020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优秀工人农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事业编制人员、退役士兵中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的确定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职位名称 | 准考证号 | 总成绩 | 排名 | 备注 |
1 | 服务基层项(四) | 4071110101210 | 65.6 | 5 | |
2 | 服务基层项(六) | 4071110100228 | 69.8 | 8 | |
3 | 服务基层项(九) | 4071110103702 | 67.3 | 8 |
二、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
1. 体检时间: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
2. 体检地点:体检当日早上随机确定体检医疗机构。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上午7:30,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健康信息码”和2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委组织部(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8号2号楼413室)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由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录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递补体检交费
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于体检当日直接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相关要求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58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