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非编合同制司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非编合同制司机2名。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2、公道正派,热爱法院工作;
3、男性,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现居住在海珠区;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持C1以上驾驶证,驾驶汽车3年以上。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2012年9月21日上午9:00至11:30,报名地址:广州市逸景路333号B1002室。
2、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明、驾驶证,无犯罪记录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3、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 张,并由本人填写《2012年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非编合同制司机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考试(办公室组织)内容是进行汽车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证件《身份证》、《驾驶证》。
四、聘用与待遇
1、考试合格并通过体检的,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依法办理参加社会劳动保险等手续。
2、基本工资每月16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83005323,13922772812。
联系人:黄少芝。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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