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部分省直单位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集中面试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0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要求,经笔试、资格复审,现将团省委等16家单位集中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职位
(一)面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上午8∶30开考。
考生集中时间:面试考生集中时间为上午7∶20。
(二)面试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东湖大厦附楼。
(三)面试职位
团省委、民建湖北省委、民进湖北省委、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政府研究室、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供销社职位、省委外办(职位代码14230201012000007的考生)。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2.请考生提前熟悉集中面试地点,按时前往考试地点。开考前10分钟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3.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面试公告公布之日起,请考生减少流动,勤洗手、正确佩戴防护物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入场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措施,保持“一米线”有序排队,经体温检测(正常)、安检、身份核验(通过)方可进入考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考试结束,考生须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尽快离开考场,避免聚集。
4.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平均分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5.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如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人员的姓名及本人的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考号、籍贯等信息,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如有违反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注:考生如需咨询请直接与各招录单位联系。
附件:1.省直16家单位集中面试人员名单
2.部分省直单位2020年考录公务员集中面试安排表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附件2.集中面试安排表.xlsx
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4/004001/004001002/004001002006/20201102/2a74081f-95a7-434b-abc5-ab32a7210f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