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曲靖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纪律要求
1.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8:00前到泓泽楼候考室报到;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于13:30前到泓泽楼候考室报到。报到时间截止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不得进场,视为放弃,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3.遵守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面试前在候考室等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同时关闭闹铃、定时开关机等功能),交由休息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取回手机的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点。将通讯工具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取回手机不离开考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等候面试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5.除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表原件之外,不能携带其他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6.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7.面试时,不得在题本上留下任何字迹或标识。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违反规定的考生将予以严肃处理。
8.按照回避有关规定,考生如遇需要回避的考官或工作人员可向监督员申请回避。
9.面试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到候分室等候宣布成绩。不得打开教室门窗,不得离开所在教室,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在楼道滞留。
10.考点(考区)警戒区域范围内严禁打电话,严禁大声喧哗。
11.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候分室和休息室内禁止吸烟,严禁大声喧哗。
12.严禁对其他考生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打击、讽刺等行为。进入考点后,考生若听到或收到这方面的言语或者信息,请立即跟工作人员汇报。
13.考生进入考点,务必立即关闭手机,待离开考点后,方可打开,如在考点考区范围内发现考生打开手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14.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引导员带领至考生休息室休息,上午参加结构化面试且完成面试(本岗位所有考生成绩表休息室张贴完毕)的考生9:30以后方可离开休息室和考点,下午参加结构化面试且完成面试(本岗位所有考生成绩表休息室张贴完毕)的考生14:30以后方可离开休息室和考点。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考生须在本岗位所有考生成绩表在休息室张贴完毕后方可离开休息室和考点。
15.所有考生在离开休息室前,不得领取手机和物品,领取到手机和物品的考生须立即离开休息室和考点,不得在休息室和考点内滞留;在离开考点前,不得打开手机,考点考区范围内发现考生打开手机的,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离开考点后,不得再进入考点。
来源:http://www.qjdj.gov.cn/news/a/202010/04032557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