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来源:兴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阅读:696 次  日期:2020-09-23 16:38:2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秘书股岗位,主要负责文件收发处理、撰写一般性工作总结及活动信息、法律事务审查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领导,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法学专业,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沟通协调能力较强,有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

(四)同等条件下,有法院或检察院工作经验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其它不适宜担任机关工作情形的。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10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请将本人简历(需有照片)、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姓名+性别+简历方式发送到本单位邮箱:xnqsfj@163.com。

(二)面试

1、由兴宁区司法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考试,择优录取。面试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通过面试及体检并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批的,由政府派遣单位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二年一核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标准2800元/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连续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晋升1级工资档次,每晋升1级月工资增加100元。每月以饭卡充值方式给予200元伙食补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0749,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文章来源:http://www.nnxn.gov.cn/xxgk/jcxxgk/rsxx/klzp/t4472807.html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20年南宁市武鸣党委政府信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下一篇: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公路养护中心招聘调整公告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20年南宁市兴宁区司法局招聘公告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