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公告
根据廉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廉江市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19〕9号)和省、湛江市民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岗位职责:本次招聘人员主要从事廉江市民政局机关、镇(街)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参与实施廉江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和廉江市民政局组织实施的其他各项社会救助及有关工作。
(二)招聘人数共94名,岗位人数详见《廉江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三、劳动时间和报酬
(一)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劳动报酬待遇50000元/年(含社保)。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4.年龄20—35周岁(1984年8月26日至2000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具有廉江户籍或配偶、父母、子女有廉江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5.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招聘主体和程序
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招聘,聘用后安排工作,具体程序以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民政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二者均按要求报名即报名成功)。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可在2020年8月25日至27日(共3天)上班时间到廉江市民政局(廉江市新兴南路18号)四楼会议室参加报名;同时网上报名(报名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岗位+报名时间)要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邮箱ZJLXSG2019@163.com,联系电话:15707507947(黄女士)。
2.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廉江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报名表》1份(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民政局版块下载),近期本人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网上报名需插入电子版照片)。
②本人学历证书(全日制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需交扫描件)。
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本人非廉江户籍的,需提交廉江籍家属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户口簿)和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需交扫描件)。
④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网上报名需交扫描件)。
3.资格审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核未被通过的,将不另行通知)。接到通知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廉江市民政局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社会救助业务知识及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并通过电话逐一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报考岗位面试人选;不足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二者缺一不可。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名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经考察符合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布拟聘用名单5天内提交本人三个月内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或门诊的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体检项目需包含内科、外科、耳鼻喉科、眼科、肝功能三项、肾功能两项、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胸部X光、核酸检测。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民政局版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按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第三方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原则上为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因工作需要,受聘用人员要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聘用期间,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考生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及曾到过国内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七、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通过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民政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请大家及时关注。欢迎踊跃报名,若有疑问,可通过电话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5707507947(黄女士)。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附件:
廉江市民政局
2020年8月17日
廉江市民政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岗位计划表 | |||
单位名称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廉江市民政局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罗州街道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含绿洲水泥厂1人 |
城北街道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1 | |
城南街道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1 | |
石城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新民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4 | |
吉水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河唇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含红湖农场1人 |
石角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4 | |
良垌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含黎明农场1人 |
横山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6 | 含晨光农场1人 |
营仔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3 | |
青平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车板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4 | |
高桥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3 | 含红江农场1人 |
石岭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含东升农场1人 |
雅塘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石颈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4 | |
长山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含长山农场1人 |
塘蓬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和寮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4 | |
安铺镇 | 社会救助经办服务 | 5 | |
合计 | 94 |
文章来源:http://www.lianjiang.gov.cn/zwgk/gjzwxx/gsgg/content/post_1141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