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精神,我市拟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临时服务人员7名,聘用期限2年。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介绍:
(一)招聘单位:南雄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南雄市就业服务中心、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职责: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临时服务人员,聘用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本市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部分)执行。
三、招聘对象
韶关市户籍,毕业2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算起)大专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2018年毕业符合择业期规定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有关规定见附件4)。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为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须持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其中之一者);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须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须持就业创业证);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须持就业创业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实行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日-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报名的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23:59,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通过编辑邮件(如编制邮件主题: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张三+2020届)发送到报名邮箱sgnxrczx@126.com中。咨询电话:0751-3886789。
线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可编辑电子版、下载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各一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或.pdf格式)1张,大小为20KB;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与报名条件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材料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符合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优待证》、《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其中之一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2)属经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3)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4)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标注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5、定向生、委培生报名时需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6、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7、考生承诺书(附件3)下载打印并签署姓名后的清晰图片或扫描件(.jpg或.pdf格式)。
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应调整图片等佐证材料至适当大小尺寸后提交报名有效,文件总大小应不超过5MB,未按要求提交齐全报名资料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应聘所在地,报考多个应聘所在地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名时,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不如实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报考资格;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察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线上提交报名资料的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将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在收到资格初审通过回复邮件后,应及时回复邮件表示知悉方属报名成功。在报名截止后12小时内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报考人员,应在8月24日下午16:00时前电话联系确认报考情况,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8月25日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报名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线下开展考试工作有关要求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须自公告发布日起在小程序“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方可参加线下公开招聘活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考试有关人员在进入公开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均应出示考试当天止粤康码、行程卡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通知》规定不得进入考试现场。
六、考试: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量化测评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名(量化测评标准见附件2),将贫困家庭、本地户籍、学历层次、在校期间获得荣誉、中共党员等五项作为测评标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量化测评指标评分得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量化测评得分相同的,则按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得分仍然相同的,则按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靠前的顺序优先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是指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符合岗位要求、提交资料完整齐备且已收到“初审条件符合岗位招聘要求”回复信息的第一封报名邮件提交的时间)。面试人员在8月25日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上标注清楚是否进入面试。面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请进入面试考生及时留意相关公告并按公告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的顺序优先聘用;如除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考生外综合成绩仍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优先聘用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顺序靠前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优先聘用原则
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
1、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则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免于量化测评和面试,直接获得体检资格,剩余招聘岗位则面向其他考生按第六条确定体检对象;
2、若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则以量化测评得分排名按1:3比例(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困难高校毕业生名单进行面试。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上级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核验报考时提供的证书证件材料原件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工作岗位由市人社局统一分配到南雄市就业服务中心、南雄市人才工作中心或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5、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办理完毕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7、聘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3个月离职的,可依次递补考察聘用人选。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822460。
(四)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index.html),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公告、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本公告由南雄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量化测评标准表.doc
3、考生承诺书.doc
4、择业期有关规定.doc
5、粤康码小程序图片.png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韶关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量化测评标准表.doc
附件4:粤教毕[2019]3号 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的通知.pdf
文章来源: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1851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