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淮北考区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考试现场资格审查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129号)要求,现就2020年度淮北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有关问题提示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时间和地点
1.参加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报考人员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系统将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直接缴费;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如果确认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可以继续缴费,事后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请报考人员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核验结果。
2.未参加过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首次报考人员、参加2018以前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报考人员、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的报考人员为新考生,首先由系统对其社保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请报考人员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有关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
8月17日审查杜集区;8月18日审查烈山区;8月19日审查相山区;8月20日审查濉溪县;8月21日审查市直等单位。
审查地点:淮北市人才市场(人才服务中心)淮海中路28号科委1楼西大厅(淮北市人民医院西门对面)
二、新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核查,考生所在单位参保地为淮北的无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现场资格审查时由工作人员进行比对。
现场资格审核时需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为国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非国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的考生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现工作单位不在淮北、但居住在淮北的考生需提供参保所在市(县)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征缴机构印章,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三者之一。
(5)其他符合要求的材料。
三、学历专业审查说明
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有关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认定可参考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见附件1)
四、专业年限及养老保险缴费审查说明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审核考生近2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取得非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4年的,审核考生近4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10年的,审核考生近10年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4.社保缴纳单位与报名单位核对不一致,需提供变更前后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单位的社保缴纳明细。
五、关于企业派遣制员工报名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核的说明。
某企业派遣制员工(用人单位是淮北市某人力资源公司,用工单位是现在工作的企业),其社保是由淮北市某人力资源公司帮其购买,劳动合同也是和它签订的。可提供两家单位的工作证明,以及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等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六、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方式说明。
淮北市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需要报请所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由市直主管部门或县、区人社部门或汇总后统一集中办理,现场提交《淮北考区事业单位人员报考2020年二级建造师花名册》(加盖公章),不受理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个人现场提交材料。同时,报考人员必须是从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如:住建、水利、公路、供电等所属事业单位。不直接从事施工工程项目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报考。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区水利局、公路局和重点工程管理局不直接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工作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特别提示
1.重点加强对非本地户籍和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现场核验户籍、社保、劳动合同、学历信息等,凡与本人不符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责任自负。
4.请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杜绝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谨防上当受骗,如在资格审核时发现考生本人、所在单位及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我们会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将考生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其他经办人员及中介机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5.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进入人工核查现场后,考生应自备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保持1米以上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审核结束后有序离场。
6.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doc
2、淮北考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2020年二级建造师花名册.docx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rsj.huaibei.gov.cn/gggs/56262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