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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雁峰区2020年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9255 次  日期:2020-07-22 1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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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有关规定和《关于印发<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衡教发〔2019〕13号)、《关于贯彻落实湘编办发〔2020〕1号文件的意见》(衡编办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教师3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5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6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2020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注:高校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

三、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㈡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学历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本公告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2020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设置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所有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普通话证书: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具有《2020年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所规定的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和2018年、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试用期内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的在读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有吸毒史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等媒体发布教师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9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雁峰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yfq.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招聘办工作人员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者本人不按要求查阅网站信息,导致本人未及时参加招聘考试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㈡报名

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等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2020年7月30日8:00至2020年8月1日17:0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网上资格初审。在网上报名期间,将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笔试后和考察阶段时,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状态如果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如果本人符合报考条件但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应根据考试报名系统相关提示第一时间申诉。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或改报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网上缴费。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8:00至8月2日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笔试后可凭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申请减免退还报名费。操作方法见报考系统相关提示。

4.网上打印准考证

⑴准考证打印请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

⑵打印时间:2020年8月5日9:00至2020年8月6日24:00。

未在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特别提示:准考证是此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5.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⑵报名时需要上传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且需有院校签署意见及盖章);

④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

⑤普通话证(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

⑥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需填写《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3);

⑦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其中在编在岗人员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单位和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公章;民办学校在岗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⑶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⑷对招聘岗位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雁峰区教育局人事师训股(0734-8535404)。

⑸语文、数学、科学、英语学科岗位的考生(以下简称“非专业考生”),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以下简称“专业考生”),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如低于相应比例,经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㈢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以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非专业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专业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⑵现场填写《雁峰区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⑶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照除外)。

⑷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不提交教师资格证相关审核材料,须提交本人亲手签名的《自觉遵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承诺书》(附件5)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替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㈣考试及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具体情况见公告和《准考证》。

1.笔试

⑴笔试方式及内容: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

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语文知识80分;

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数学知识80分;

小学科学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理科知识80分;

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高中英语知识80分。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音乐学科知识80分;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美术学科知识80分;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公共知识20分(含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体育学科知识80分。

⑵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⑶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告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雁峰区教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区教育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2.面试

⑴面试对象确定:

①“非专业考生”分招聘岗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且资格审查都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2的,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②“专业考生”分招聘岗位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且资格审查都通过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1:3的,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⑶面试方式及内容

①“非专业考生”面试:以试教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②“专业考生”面试:包括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其中试教40分,专业能力测试60分。

③试教时长:10分钟(试教前备课15分钟)。

④试教内容:2020年春季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⑤专业能力测试时长: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均为10分钟,小学美术教师岗位120分钟。

⑥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小学音乐教师测试内容为音乐相关技能,小学体育教师测试内容为体育相关技能,小学美术教师测试内容为美术相关技能。

⑷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非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times;50%+面试成绩&times;50%

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times;30%+面试成绩&times;70%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㈤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㈥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招聘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㈦公示

1.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雁峰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㈧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应在15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因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㈠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整个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㈡考生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行为的,将被列入《雁峰区教师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自入库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雁峰区的所有公开招聘。

㈢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㈣防疫期间,招聘办将发布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咨询电话:0734-8535404(雁峰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4-8512342(雁峰区纪委监委)

0734--8222805(雁峰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2020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附件5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

衡阳市雁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来源:http://www.hyyfq.gov.cn/zwgk/gggs/tzgk/20200721/i2096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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