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总工会2020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工总〔2019〕32号)文件精神,乐昌市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原则上由我会统筹配置,主要在乐昌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园区、行业等工会组织岗位上安排使用。具体聘用岗位根据聘用人员最终成绩排名、个人专长及岗位工作需要进行调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迅速熟悉并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
(四)报考年龄条件:报考年龄需在35周岁以内(即1985年5月31日后出生)。其中:相关专业(汉语言文学、会计、法律)毕业、取得与工会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放宽年龄到40周岁以内(1980年5月3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患有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疾病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相关部门未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五年的人员。
7.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乐昌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51-5552185,0751-5565191(市总工会组宣部)。
2.考生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乐昌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A4纸双面打印需本人签名)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另外2张背面写上名字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注意事项: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安排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密切留意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echang.gov.cn/)及乐昌工会微信公众号。
(三)考试办法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占70%,工会相关知识占30%。其中客观题占80%,主观题占20%的分值。
笔试成绩:百分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乐昌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采取统一集中闭卷考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在笔试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正式开考钟响后还未按时到达考场或考试开始后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
由乐昌市总工会组织实施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排定名次,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乐昌户籍、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及子女排名优先;如考生考试总成绩、优先条件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定名次;如还是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排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乐昌工会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时间由乐昌市总工会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报考信息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乐昌工会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乐昌市总工会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751-5552814。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乐昌市总工会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暂签订期限为2年),确立正式劳动关系。
五、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乐昌市总工会购买服务人员,一经聘用,薪金实行年度包干4万元(含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工资按月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用。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四)本公告由乐昌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5552814。
乐昌市总工会
2020年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1806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