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实验学校公开选聘副校长公告
一、学校概况
佛山市实验学校创办于2003年9月,是佛山市禅城区品牌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第三批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基地学校、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实践基地、全国“新教育实验先进学校”、国际启发潜能教育实验学校。
佛山市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部、中学部副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选聘岗位
中学部副校长1名,小学部副校长3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甘于奉献,勤奋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基本资格
1.中学副校长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2)具有8年以上中学教学经历,3年以上中层工作经历。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中学教师资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
(4)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名教师、优秀(先进)教师、名校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7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学副校长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
(2)具有8年以上小学教学经历,3年以上中层工作经历。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4)年龄在45岁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曾获得区级及以上名教师、优秀(先进)教师、名校长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7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参加的。
四、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自荐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及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截止。
(二)自荐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于指定日期前(待疫情结束后确定),按顺序将报名材料:报名表、1200字的履职报告、个人信息汇总简表(详见附件报名材料清单);以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经历文件、荣誉证书、其他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fssybgs@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名标注为“佛山市实验学校中(小)学部副校长选聘+本人姓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其个人业绩和办学成效进行评议,主要审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与所聘岗位的匹配程度。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最高不超过1:10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核
1.时间及地点:由佛山市实验学校另行通知。
2.考核分为2个环节:
(1)笔试:完成一份答卷,限时45分钟;
(2)面试:形式与内容另行通知。各环节得分按相应权重比合计相加为该考生的考核分数。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人员体检。如符合选聘条件的候选人数与选聘需求人数的比例低于3:1,则报公开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人才引进方式组织本次选聘。
(六)考察
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安排考察专员对体检合格者以电话方式进行背景调查考察,考察合格后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七)任前公示与任职
确定拟聘人选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面议。
六、其它事宜
(一)咨询电话:0757-66611133,0757-6661112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本公告由佛山市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佛山市实验学校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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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ggfw.hrss.foshan.gov.cn/ww/y/a/wwya_detailDwArticle.html?articleid=930063a971c92cbe0171c93ea2ce00b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