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17〕54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直属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1名七级管理岗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七级管理岗职员1名(任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副主任)。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身份人员并具有3年以上对应选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对应选调专业工作经历5年或以上,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计算任职经历及任职资格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具体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以附件2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相应层次和选调专业的学位。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6.清远市内各县(市、区)的报名人员,须在我市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人员在我市基层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9.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调入本单位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9日—5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清远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qysw3362925@163.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签名后扫描);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等;
(3)报名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放行的证明(需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且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4)可以证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副科级领导职务任职经历、个人近年来业绩等有关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工资条、聘书、年度考核表、任职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表彰证书等);
(5)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4张。
报名表(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及电子版;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由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扫描件;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至市水利局电子邮箱(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4.资格审核:由市水利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择优确认,通过者由市水利局办公室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录用考察时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考察资格。
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照各面试官所给分数统计总分计算平均分的方式得出,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所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顺序名次,则取消本次选调。考察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市水利局网站等公布。
2.考察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
六、体检
1.按照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市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市水利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调剂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而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综合总分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不保留试用期职级)。不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其他
选调单位不负责被选调人员配偶的调动和工作安排。
此公告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3365069。
附件1-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岗位表(202004).doc
附件2-广东省考试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水利局
2020年4月24日
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 人数 | 选调 对象 | 选调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要求 | 其他条件(同时具备) |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 | 副主任 (管理岗七级,正科) | 1 | 社会 人员 | 硕士研究生 水工结构工程(A081503) 水利水电工程(A081504) 本科 水利水电工程(B08120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对应学历层次和专业的学位 | 40周岁以下(要求198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 1.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原公务员选调后不保留公务员身份)。 2. 具有5年以上水利行业勘察、设计、运行、管理等工作经验(经历)。 3.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具有3年以上对应选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对应选调专业工作经历5年或以上,且任副科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gdqy/zxzx/tzgg/content/post_1115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