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020年公开选聘副主任公告
根据《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管理岗位七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选聘单位为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市财政补助一类,主要任务是:承担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重点任务相关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业务咨询、监测预警、维权指引、快速维权、多元纠纷解决等公益性服务;对市、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统计监测、宣传普及等工作;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承担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相关促进和服务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推广工作,推动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承办上级部门委托开展的其他相关任务。
二、选聘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
3.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选聘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委培);
3.专业不限;
4.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机关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5年及以上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任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科级及以上职务或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上岗位任职经历。
说明: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任职经历可累计,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选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sscjgjxp@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选聘+姓名+手机号”,报名材料纸质版同步通过邮政EMS邮寄(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30时(以报名邮箱zhsscjgjxp@126.com接收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材料纸质版请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917室,邮政编码:519000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6-2622320。
3.报名材料(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1张备用);③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2);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⑤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⑥持有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⑦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①②③⑤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件备验,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等事项,将于2020年5月11日17:00时前在我局门户网站(http://scjg.zhuhai.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5.其他事项:符合条件报考人数少于3人时,不予开考。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准考证,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素养、分析判断、组织协调、计划决策、应变控制、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等能力素质。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取合格考生第1名为体检及考察对象。合格考生第1名人员面试总成绩同分的, 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对合格考生第1名同分人员组织复试,并按复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取复试第1名人员为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珠海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要求,面试工作的具体形式、时间及地点等信息将在我局门户网站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无异议者,选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用人员人事调动或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22320。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622307。
(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选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及办理报到手续的;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递补规则是按考生结构化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结构化面试总成绩同分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递补人员,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对拟递补结构化面试总成绩同分人员组织复试,并按复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取复试第1名人员为递补人员。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六)选聘各个环节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听从工作人员指令,不服从安排的取消报考资格。
附件:1.珠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5351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