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咨询咨询QQ网站导航网站搜索手机站点联系我们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2012年德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测试违反纪律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

来源:乐陵市教育局网   阅读:1395 次  日期:2012-08-20 10:18:28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2年德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测试违反纪律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为严肃考风考纪,对违反测试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一、考生犯有下列违反考场纪律情况之一者,测试成绩判零分:

1.夹带资料(书籍、参考书、笔记、小抄等)进入备课室、考场者;

2.在考场内随便说话或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者,通过通讯工具与场外联系者;

3.抄录资料(书籍、笔记、小抄等)者;

4.顶替和被替参加测试者;

5.帮助他人作弊者;

6.偷看他人备课材料、抄袭他人者;

7.备课时间到仍不停止备课者;

8.将考点提供的教材、课题带出备课室或考场者;

9.故意毁坏测试教材者。

10.其他违反测试纪律不听劝告者。

二、考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除按第1条规定执行外,还报请公安部门,按扰乱社会治安处理:

1.扰乱测试秩序,影响他人测试不听警告者;

2.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者;

3.冲击测试场所,影响测试正常进行者。

三、对监考人员玩忽职守,纵容、袒护考生作弊者,立即取消其工作资格,并由其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点此处就本文及相关问题在本站进行非正式的简要咨询(便捷快速)】     【点此处查询各地各类考试咨询QQ号码及交流群
上一篇:2012年威海市文登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及受理申请通知
下一篇:2012年德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考生守则
易贤网手机网站地址:2012年德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测试违反纪律及作弊问题的处理规定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相关阅读      山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