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高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军检,符合规定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和文化条件。考生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19年8月31日),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按照省军区招生办、省招生考试院2019年5月25日《关于做好2019年军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省招办〔2019〕1号)执行。
三、军检
(一)时间安排
7月2日7时开始,7月4日18时结束,7月5日安排复检。其中,昆明、曲靖地区男生主要集中在7月2日至3日组织;其他地区男生主要集中在7月3日至4日组织;全省女生集中在7月4日组织。
(二)军检地点
全省军检工作统一集中在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〇医院体检中心(昆明市五华区五一路39号,原解放军国防路医院)组织。考生于每日7时前到二楼报到。
(三)检测项目
包括面试、体格检查、心理检测。
(四)对象确定
参加军检对象,由省招生考试院从第一志愿上线、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男女生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部分院校的报考生源未达到招生计划数3倍时,省招生考试院将通过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公布缺报名额,所有高考分数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可自愿在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上补填军校志愿,完成招生计划3倍的军检人数,并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检。
(五)军检流程
1.准备工作。各地招生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持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携带户口簿等证明)、准考证、空腹,携带2张1寸免冠证件照,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面试。结合往年经验,部分考生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能与剧烈运动、暴饮暴食、未充分休息及未注意个人卫生等有关,请通知参加面试体检的考生务必合理休息、科学膳食、体检前一日洗澡、预防感冒等。体检时,近视考生可自带框架眼镜。
2.面试。面试工作由军队院校选派人员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面试完毕,面试人员应立即填写《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面试组负责人签字,并将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格检查,并向不合格考生说明原因。
3.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安排卫兵执勤,省军区招生办全程监督。心理检测项目设置计算机检测室和访谈室,由心理检测医生担任计算机检测负责人或访谈工作人员。严禁佩戴隐形眼镜参与视力及眼科检查,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结论和复检。①体检结论分为合格(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特种作战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和不合格。体检科目有一项不合格者,其体检结论为不合格。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现场提出复检申请,并经监督复议组同意后方可进行复检。③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等辅助检查项目的结果,考生可于体格检查结束当日23时00分后,在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自行查询。④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等辅助检查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可于7月5日前申请复检,并经监督复议组同意后,统一于7月5日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⑤原则上只同意对血常规、尿液等辅助检查项目进行复检,对已现场进行复检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对身高、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全部不予复检,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⑥复检时到医院报到的截止时间为7月5日0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