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云南省2019年度全国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有关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号)的考试工作安排,为确保云南省考试考务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云南省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由云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组织实施。
二、考试地点和时间安排
(一)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5月12日和5月18日、5月19日两个周末进行,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1)具备本文附件2所列学位或学历毕业人员按该表要求执行;
(2)不具备本文附件2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三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b.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中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 “其它类型建筑设计”等级的划分参见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工程设计收费标准(1992年修订本)》中的工程等级划分部分。
2.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按本文附件3要求执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师、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备本文附件3所规定学历的申请报名考试人员应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满13年且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民用建筑设计四级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三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
(2)在注册建筑师执业制度实施之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其它类型建筑设计小型及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中型项目不少于一项。
四、报考程序
报考方式分为网络报名与现场审核两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操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网络报名,打印报名表 | 2月21日9:00至3月13日24:00 |
2 | 现场审核及收费 | 3月11日至3月15日9:00-17:00 |
3 | 准考证打印 | 5月3日至5月19日 |
(一)网络报名(2月21日-3月13日)
1.登录“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www.ynjst.gov.cn:84/nkcsj/)点击“考试管理”报名或进入(www.cpta.com.cn)报名。
2.信息填报。进入“网上报名”(已注册用户跳过(1)、(2)步骤,直接登录填报相关信息):(1)注册信息。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2)上传相片。考生必须下载和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工具审核通过并保存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名系统才能自动通过照片审核,方可进行后续操作;(3)正确输入报考信息,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后,无法再次修改),下载保存和打印相关报名表,携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核。
(二)现场审核及交费(3月11日-3月15日)
各考生经网络报名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考资料到昆明市滇池路932号摩根道8栋四楼403室(步行楼梯位于滇池路932号和934号间)进行现场审核和交费(尽量由各考生所在单位统一办理),过时不予受理。
1.新考生资格审查。首次报考的考生,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原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仅报考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交)。
2.老考生资格审查。老考生只需提供报名表(所在单位盖章)。
报考考生须对提交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成绩;考生所在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报考考生信息进行核查,并对是否报考意见负责,所在企业出具虚假意见,一经发现将记入不良记录。
(三)准考证打印(5月3日-5月19日)
考生提交资料和交费后,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客观题63元/人.科,作图题为152元/人.科;二级注册建筑师:客观题70元/人.科,作图题为75元/人.科。
六、其它事项
(一)考生报考前应认真阅读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且在连续8年内滚动有效,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单科成绩合格且在连续4年内滚动有效,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三)各位考生提前准备作图题所需的图板、丁字尺、三角板、圆规、比例尺、模板、绘图笔、铅笔、橡皮、刀片、胶带纸等考试工具(考点只备少量的图板、丁字尺,仅供个别因特殊原因未及自备的考生应急使用),作图题草图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由考务部门准备,根据应试人员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同草稿纸一同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七、联系方式
考试咨询电话:0871-64333529、64332590、64320542。
附件:1.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2.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3.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4.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5.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云南省勘察设计注册建筑师
管理委员会
2019年2月14日
附件1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科目时间表
级别 |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一级 | 5月 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设计 |
13:30-15:30(2.0小时)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
16:00-18:00(2.0小时)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
5月 12日 | 8:00-11:30(3.5小时)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
13:30-17:30(4.0小时) | 建筑结构 | ||
5月 18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
5月 19日 | 8:00-10:30(2.5小时)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
二级 | 5月 11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13:30-16:30(3.0小时)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
5月 12日 | 8:00-11:30(3.5小时)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
12:30-18:30(6.0小时)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附件2
2019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 学位或学历 | 取得学位或学历后从事建筑设计的 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建筑学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本科 及 以上 | 建筑学硕士或以上毕业 | 2年 | 2017年 |
建筑学学士 | 3年 | 2016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5年 | 2014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2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9年 | 2010年 | |
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相近专业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学博士 | 2年 | 2017年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6年 | 2013年 |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7年 | 2012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11年 | ||
专科 | 三年制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二年制毕业 | 11年 | 2008年 | ||
其它工科 | 本科 及 以上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 | 7年 | 2012年 |
五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8年 | 2011年 | ||
四年制工学士或毕业 | 9年 | 2010年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工学)、建筑设计技术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3
2019年度全国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及工作时间要求
专 业 | 学 历 | 取得学历后 从事建筑设计 的最少时间 | 对应的最迟毕业年限 |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学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2年 | 2017年 |
相近专业 | 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 3年 | 2016年 | |
专科 | 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 | 毕业 | 3年 | 2016年 |
相近专业 | 毕业 | 4年 | 2015年 | |
中专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5年 | 2014年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7年 | 2012年 | ||
相近专业 | 四年制(含高中起点三年制)毕业 | 8年 | 2011年 | |
三年制(含高中起点二年制)毕业 | 10年 | 2009年 | ||
原建筑学、原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8年 | 2011年 | |
相近专业 | 三年制成人中专毕业 | 10年 | 2009年 |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为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为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2.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如专业名称不在本表内的,可由应试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1)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2)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3)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4
2019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应试人员应按考务文件的规定报名参加考试,严禁在专业、学历、工作经验及职业实践等方面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参加知识题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五、参加作图题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作图题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正式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有关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规定。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编号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和“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漏做其中任一步骤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或“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5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工程等级 类型 特征 | 特级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一 般 公 共 建 筑 | 单体建筑面积 | 8万平方米以上 | 2万平方米以上至8万平方米 | 5千平方米以上至2万平方米 | 5千平方米及以下 |
立项投资 | 2亿元以上 | 4千万元以上至2亿元 | 1千万元以上至4千万元 | 1千万元及以下 | |
建筑高度 | <100米>以上 | <50米>以上至<100米> | <24米>以上至<50米> | <24米>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高度限值要求) | |
住宅、宿舍 | 层数 | 20层以上 | 12层以上至20层 | 12层及以下(其中砌体建筑不得超过抗震规范层数限值要求) | |
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 | 总建筑面积 | 10万平方米以上 | 10万平方米及以下 | ||
地下工程 | 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 5万平方米以上 | 1万平方米以上至5万平方米 | 1万平方米及以下 | |
附建式人防(防护等级) | 四级及以上 | 五级及以下 | |||
特 殊 公 共 建 筑 | 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要求 | 抗震设防区特殊超限高层建筑 | 抗震设防区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的一般超限高层建筑 | ||
技术复杂、有声、光、热、振动、视线等特殊要求 | 技术特别复杂 | 技术比较复杂 | |||
重要性 | 国家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 省级经济、文化、历史、涉外等重点工程项目 |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