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常州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业编制)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生不限户籍;社会人员中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报考人员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名。属于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0日);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网(cg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0日16:00
提醒: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2.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10月8日9:00——10月1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审核意见,主管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10月12日9: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的财务财会相关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2018年10月13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将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根据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在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网站(cgj.changzhou.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简章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100030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989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