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初中毕业生信息确认点,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
云南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已经完成。目前,部分五年制高职院校、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院校尚有剩余计划,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8﹞92号)规定,省招生考试院将在全省范围组织2018年中职、五年制高职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2018年9月28日8:00开始至9月29日18:00结束。
二、考生征集志愿条件
(一)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录取状态处于自由的考生。考生录取情况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首页使用考号(13位信息采集编号)和身份证号码登录查询。
(二)征集志愿成绩要求:五年制高职文化成绩150分以上,艺术、体育类考生还需专业成绩60分以上,符合条件考生均可进行五年制高职院校征集志愿;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中职学校文化成绩不设最低控制线。
(三)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填报20个学校志愿。
三、考生征集志愿方法
(一)符合征集条件的考生,可进入“云南省招考频道”(网址:www.ynzs.cn),登录“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参加征集志愿,填入确认信息时注册的账号(或13位信息采集编号)和原自己设定的登录密码(考生如忘记了登录密码,请联系原报名确认点协助重置密码),用户类型选择“初中毕业生”,进入考生个人页面。选择“考生征集志愿”,进行志愿征集,填报完毕点击“保存”后,考生可到原报名学校(信息确认点)确认志愿或到拟就读学校读取二代身份证确认志愿,并打印《确认表》签字。考生要特别注意,未经确认的征集志愿无效。
(二)征集志愿期间严禁各院校进行已录考生退档工作。
四、征集志愿录取方法
征集志愿结束后,省招生考试院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科成绩逐项比较排序,即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品德、化学、物理、信息技术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
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 五年制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8﹞92号)文件规定,中职学校投档比例为缺额计划的1:1.5;五年制高职院校投档比例为缺额计划的1:1.2,各院校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经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在以上范围内录取学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确认点、中职 五年制高职院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征集志愿宣传和考生志愿确认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的信息及时准确进入系统,为征集志愿录取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各级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确保考生信息安全的通知》(云招考传〔2010〕28 号)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2〕54 号)的规定,所有参与通知考生征集志愿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开展学习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工作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63 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云招考院〔2017〕126 号),严守法纪,加强对考生联系方式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附件(点击下载):征集志愿学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