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人数
本次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3人,具体岗位详见《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具体岗位的选调对象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含见习期、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2018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期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②报名地点:各岗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
③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可登陆大丰人才网下载《大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考生本人近三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除《报名表》、考核表、照片外,其他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人员,由报名单位通知其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8:30—11:30。
④资格审查:按照选调岗位的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大丰区人社局和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各岗位笔试、面试所占比例分别见附件1《岗位表》。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合格线由大丰区人社局和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划定。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岗位表》。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不超过拟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同进),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分高者列入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都同分,则组织加试。考察对象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考察后,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和体检结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大丰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司法局
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丰华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