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将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范围
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为3: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以上比例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的证件审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证件审核时间
证件审核时间为:9月12日——9月13日(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 到 17 :30);
三、审核地点
证件审核地点为:沧州市教育局二楼东会议室(沧州市运河区育才路);
考生证件审核须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公告“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8月20日以后出生)”之规定,报考的人员,须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工作证明需注明工作起止时间,且注明现仍在教师岗位),同时提供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工资发放原始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8月2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五、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沧州市2018年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表》(附件2)并填写一份,准备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表格正面“粘贴照片处”,另1张贴在表格背面左上角。
考生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要求装订,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为:审核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报到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中学毕业证复印件(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资格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按时间要求到审核地点审核。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六、面试通知单领取
参加教育系统各学校招聘岗位证件审核的考生,经审核合格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联系方式:市教育局人事科:0317-3170632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