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由区政府批准成立、接受社会各界捐赠、为发展我区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根据章程,并经基金会理事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和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应聘岗位规定的有关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填写《顺德区教育基金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等资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于2018年9月8日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522309575@qq.com。
基金会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不到岗位1:5的比例时,取消本次招聘工作。
(二)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现场发放)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按照岗位属性具体设定,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笔试总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0 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面试。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出现笔试成绩合格人数确实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包含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 70 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携带本人签名的《顺德区教育基金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应届毕业生提供)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参加面试。
(四)体检。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者,按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经过考察同意聘用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试用期,1年后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
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自行放弃聘用等情形,所缺岗位人员按应聘者综合总分(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四、待遇
招聘岗位为聘用制人员,待遇按照现有基金会工作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五、其他
招聘程序中相关环节的安排,请应聘者留意顺德教育信息网的信息发布以及基金会的电话或短信通知。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22830205;邮箱:522309575@qq.com。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基金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