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杨陵区中小学幼儿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0名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杨陵区2018年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知识功底和从教能力。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杨陵区教育局人事股(杨陵区农科路江南印象对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029-87012115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
①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4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
②填写完整信息的《杨陵区2018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表》一份。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
④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验证期内)。
上述材料考生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报名时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及领导小组组成的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为8月18日—8月19日两天,地点在杨陵区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小学教师面试按照上微型课及答辩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上微型课80分,现场答辩20分。幼儿园教师采取才艺展示和现场答辩,其中才艺展示80分,现场答辩20分。同一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出现末位成绩并列时,并列者一并进入体检。
五、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杨陵区政府网站公布。体检由杨陵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杨陵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资格后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体检合格者,由杨陵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区政府网、杨凌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杨陵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和调配,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津贴和工龄津贴等部分构成,在首个合同期(第一年试用期)内发给基本工资2000元/月,从第二个合同期(第二年)开始,发给基本工资、绩效补贴(绩效补贴城区500元/月和农村700元/月)、工龄津贴(工龄津贴100元/年.月),并从第一年聘期开始按相关规定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每个合同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杨陵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