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教人[2018]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蕲春县2018年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岗方案》及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蕲春县2018年公开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选岗方案
(一)参加选岗对象
考核、体检合格(142人参检全部合格)的考生即拟聘用人员参加选岗。
鉴于考生对我县中小学情况不够了解的实际,在选岗时,每位考生可带一位亲友到选岗现场帮其选岗。
(二)选岗时间和地点
选岗时间:2018年8月3日。
各学科考生进场选岗时间安排如下: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小学语文上午8:30—10:00,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上午10:30—12:00。
选岗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三)选岗规则
分学科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省核准的招聘岗位中进行选岗。考生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一个岗位已被选定,后面考生不得再选。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选岗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不许由他人代理选岗。未按时进场的,其原选岗顺序资格被取消,放在本学科最后按进场顺序排队选岗。
选岗当日上午12时仍未到场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四)选岗办法及程序
1、公布岗位及数量。将省、市核准我县招聘岗位及数量再一次发布到网上,让考生进一步了解相关岗位情况。
2、通知考生。以公告的形式,将选岗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网上进行通知。
3、考生选择岗位。选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由考生在《岗位选择登记表》上选择并亲笔签名。
(五)监督与公示
选岗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监察局、县编办、县财政局派员参与并进行现场监督。
蕲春县招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