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补录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现将体检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8年8月2日早晨8:30(北京时间)到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下集合(乘3、4、8、9路公交车,伊犁州友谊医院或伊宁市第七中学站下车即到),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二、按照体检要求,考生须空腹参加体检,不得就餐、饮水。
三、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单、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1寸)一张及碳素笔,准备不少于500元的体检费(医院收取)。
四、体检期间,考生手机必须统一存放,不得接听、拨打电话,不得擅自离队,自觉服从领队安排。经警告仍不听劝者,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五、参加体检考生如有不适宜参加的体检项目,应当提前告知领队及随队医护人员,并提交书面报告,研究后另行安排。
六、体检当日发放《体检表》,请考生如实填写,并贴好近期免冠照片,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姓名时,须填写全名。
七、考生的亲朋好友不得陪同进入医院,否则,取消考生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伊犁州直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